如果您拥有或居住在公寓、公寓式住宅或有围篱的社区,这就是规范其运作方式的法律。以下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说明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本页为2026年一般性指引 — 不构成法律意见。分层物业管理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规范;如有纠纷,请咨询您的建筑物专员(COB)或律师。正在装修分层产业单位?欢迎垂询 →
马来西亚拥有庞大的分层产业人口——公寓、公寓式住宅、服务式公寓与有围篱看守的社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SMA)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是规范这类共同产业如何被管理、筹资与治理的主要法律。(沙巴与砂拉越则各自有独立的法律。)
每一个分层发展项目都会经历三个阶段。了解自己的建筑目前处于哪个阶段,能让您知道该向谁缴费、该向谁申请批准,以及该向谁问责。
| 阶段 | 由谁管理 | 何时开始 | 何时结束 |
|---|---|---|---|
| 发展商管理阶段 | 发展商 | 空置移交(VP) | 首次JMB常年大会 |
| JMB(联合管理机构) | 发展商+买家 | 首次JMB常年大会 | 分层地契发出 |
| MC(管理机构) | 全体产业单位业主 | 分层地契发出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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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t Your Instant Quote完整比较请参阅我们的JMB vs MC指南 →。
| 项目 | 发展商阶段 | JMB阶段 | MC阶段 |
|---|---|---|---|
| 收取管理费 | 是——由发展商 | 是——由JMB | 是——由MC |
| 可制定额外附则 | 否 | 可以(特别决议) | 可以(特别决议) |
| 由谁召开常年大会 | 发展商召开JMB常年大会 | 联合管理委员会 | MC理事会 |
| 分层地契是否已发出 | 尚未 | 尚未 | 已发出 |
| 业主治理程度 | 极小——由发展商主导 | 发展商与买家共同参与 | 业主全面主导 |
每位业主都必须缴付管理费,用于共同区域的日常运作,另加基金(sinking fund),用于未来的大型工程——两者均按份额单位分摊。基金的缴付比例通常约为管理费的10%。逾期不缴会产生迟缴利息,并可能导致仲裁庭诉讼。详情请参阅我们的管理费与基金指南 →。
SMA订明了标准附则(载于2015年分层管理条例第三附表),涵盖装修、噪音、共同产业、宠物、停车位等事项。管理方也可以在常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制定额外附则,并向COB备案。这些附则对全体业主与租户都具约束力——详见我们的分层附则指南 →,了解它们如何影响装修工程。
每个地方政府都会委任一位COB,负责监督其辖区内的分层管理事务。COB在法令下的角色包括:
COB是对发展商与管理机构双方的重要制衡机制。若纠纷升级,下一步就是仲裁庭。
法令设立了分层管理仲裁庭,以低成本、通常无需律师的方式处理纠纷——包括追讨欠款、维修事宜、附则违规——受理金额上限为RM250,000。裁决具约束力,并可如同法庭判决一样强制执行。详见我们的仲裁庭指南 →。
SMA具备实质的执行力。主要执法条文包括:
无论您是新买家还是长期业主,SMA都会影响您的日常产业生活。请使用以下清单:
正在装修分层产业单位?我们熟悉相关的管理文件与附则合规事宜——参见公寓装修费用 →。
本指南引用马来西亚法例与官方机构资料。请务必以官方来源核实最新税率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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