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您是住在马来西亚公寓、住宅大厦或其他分层发展项目中,还是拥有或管理这类物业,联合管理机构(JMB)都塑造着您的日常生活——从大堂是否整洁,到您的基金(sinking fund)是否安全无虞。这篇完整指南将为您说明一切。
2026年一般性指引 — 并非法律意见。相关事宜受《分层管理法令》2013及其2015年条例(Regulations)规范;具体细节请向您的建筑物专员(COB)或分层法律师核实。需要分层维修/维护协助?请联系我们 →
联合管理机构(JMB)是根据《分层管理法令》2013(Act 757)自动成立的法律实体,负责在发展商完成交吉(VP)之后、分层地契尚未发出之前的过渡期间,管理并维护分层建筑及其共同产业。
JMB的主要特征:
JMB与JMC(委员会)不同,也与MC不同。请参阅下方比较表。
要理解JMB,须理解马来西亚分层管理从发展商到MC的完整生命周期:
| 阶段 | 由谁管理? | 触发条件 | 主要义务 |
|---|---|---|---|
| 发展商管理期 | 发展商 | 从各单位交吉(VP)之日起 | 发展商管理并维护共同产业;向产业单位业主收取管理费;须召开首次JMB常年大会 |
| JMB成立 | JMB(由JMC运作) | 发展商须在交吉后12个月内召开首次常年大会——JMB自该次常年大会召开之日起成立 | 选出JMC;从发展商手中接管管理权;管理费与基金开始运作;维护共同产业;通知建筑物专员(COB) |
| JMB持续管理 | JMB(由JMC运作) | 首次常年大会之后,直至分层地契发出 | 每年召开常年大会;编列预算与管理费;投保;账目与审计;执行附则;向COB报告 |
| MC成立 | 管理机构(MC) | 分层地契发出、分层登记册开设——MC自该日起自动成立 | 发展商召开首次MC常年大会;JMB解散;所有基金、账目、文件、钥匙与库存移交予MC |
| MC持续管理 | MC(由其管理委员会运作) | 首次MC常年大会之后——无限期 | 与JMB相同的持续义务,惟已成为永久性质,仍受同一套《分层管理法令》2013框架规范 |
关于发展商移交JMB的详细流程,请参阅发展商移交JMB →。完整设立流程请参阅如何设立JMB →。
这三个缩写词让许多居民感到困惑。以下是清楚的比较:
| 实体 | 是什么 | 何时存在 | 由谁运作 | 法律地位 |
|---|---|---|---|---|
| JMB (联合管理机构) | 整栋建筑的临时管理机构 | 从首次常年大会(须在交吉后12个月内召开)起,至MC成立为止 | JMC(选出的委员会) | 《分层管理法令》2013下的法人团体 |
| JMC (联合管理委员会) | 负责JMB日常运作的选任委员会 | 与JMB存续期相同 | 职员:主席、秘书、财政 | JMB架构的一部分;非独立法律实体 |
| MC (管理机构) | 分层地契发出后成立的永久性管理机构 | 自分层登记册开设之日起——无限期 | 其自身的管理委员会(由产业单位业主选出) | 《1985年地契法令》与《分层管理法令》2013下的法人团体 |
简单来说:JMB就像公司,JMC是董事会,而MC则是JMB最终会变成的样子(虽然技术上JMB会解散,MC是全新的实体)。更深入的比较请参阅JMB vs MC →。
JMB由分层建筑的发展商与所有产业单位业主(购买者)组成。每一位在该发展项目中拥有产业单位的人,依法律规定自动成为JMB成员——无需另外申请或登记即可成为JMB成员。
关于成员身份的几个要点:
JMB在《分层管理法令》2013及其条例下的职责范围广泛,包括:
完整的职责清单与各项实务指引,请参阅JMB职责与义务 →。
JMB由产业单位业主在常年大会上选出的联合管理委员会(JMC)运作。JMC对全体JMB成员(产业单位业主与发展商)负责。关于JMC的几个要点:
关于选举流程的详细指引,请参阅如何委任JMB委员会 →。各职员的角色与职责,请参阅JMB职员 →。管理代理与自行管理的选项比较,请参阅管理代理 vs 自行管理 →。
JMB运作两个独立的银行账户:
两个账户均以JMB的名义开设,并须接受审计。任何一个账户都不得挪作他用。管理费按份额单位分摊——单位面积较大的业主,须按比例支付较高金额。关于管理费如何厘定及基金运作方式的完整说明,请参阅维修费与基金 →及设定维修费 →。
JMB有多种工具可用来处理违规与纠纷:
常见JMB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的完整整理,请参阅JMB问题与纠纷 →。
JMB的存续期依设计而言是暂时的。以下情况发生时,JMB即告结束:
顺利移交至关重要——在这个阶段若基金短缺或文件遗失,会为接手的MC造成重大问题。关于发展商的移交义务,请参阅JMB首次常年大会与发展商移交 →及发展商移交JMB →。
业主最常遇到的JMB问题:
ClickBina涵盖完整的JMB生命周期。点击下方任一指南,深入了解:
成立与设立
JMB的运作
资金与收费
纠纷与执法
JMB vs MC 与更广的分层框架
| 问题 | 答案 |
|---|---|
| 哪部法律规范JMB? | 《分层管理法令》2013(Act 757)+《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与管理)条例》 |
| JMB何时成立? | 自首次常年大会召开之日起——发展商须在完成交吉后12个月内召开 |
| JMB是法律实体吗? | 是——它是法人团体;可以起诉、被起诉、持有账户并签订合约 |
| 谁运作JMB? | JMC(联合管理委员会),由产业单位业主在常年大会上选出 |
| 谁是JMB的成员? | 发展商(就未售单位而言)与所有登记的产业单位业主 |
| 谁监督JMB? | 所属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COB) |
| 纠纷在哪里解决? | 分层管理仲裁庭(监管投诉则向COB提出) |
| JMB何时结束? | 当分层地契发出、MC成立时;JMB解散,所有基金/记录移交予MC |
本指南引用马来西亚法律与官方机构的资料。请务必向官方来源核实最新的比率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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