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JMB委员会不满意?以下是合法的处理途径——从简单的常年大会重选,到召开特别大会、更换管理代理,以及当委员会完全不作为时该怎么办。
2026年一般性指引,并非法律意见。此事项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及其2015年附属规则规范;具体情况请向您的建筑物专员(COB)或分层法律师确认。 需要分层大厦的维修/保养协助?向我们提问 →
JMB委员会任期至下一届常年大会为止——这是自然的重设时机。但也有情况需要业主更快采取行动:不作为的委员会、失职的管理代理,或某位委员的行为已造成损害。本指南梳理业主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57号法令)下可采取的每一条途径。关于JMB角色的背景说明,请见我们的JMB完整指南 →。
常年大会(AGM)是更换联合管理委员会(JMC)最主要的民主机制。每一届常年大会:
如果对现状不满的业主,能在常年大会前组织到足够的份额支持,就可以在不需要任何特别程序的情况下,选出一整支全新的委员会。关键在于事前准备:确定候选人、与其他业主沟通,并确保支持者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有关常年大会与选举流程的详细说明,请见我们(英文版)分层常年大会。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框架,JMC委员通常须为登记业主或其代理人/代表。实务上的资格要点如下:
如果需要在常年大会之间罢免某位委员,业主可要求召开特别大会(EGM)。特别大会可通过决议,罢免某一位特定委员或整个委员会,也可以通过决议更换管理代理。
特别大会可由持有所需份额的业主要求召开(具体门槛由相关规则规定——请向COB确认现行数字,或参见我们的特别大会指南 →)。要求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会议目的,并送达委员会。
JMB可委任管理代理代为处理日常管理事务。委员会也可以决定更换表现不佳的管理代理——或由业主在常年大会或特别大会上通过决议进行更换。关键考量如下:
以下表格可用来追踪从卸任管理代理到新任代理的交接:
| 交接项目 | 说明 | 交付对象 | 是否确认已收妥? |
|---|---|---|---|
| 所有主钥匙与门禁卡 | 共同产业的门户、机房、电梯、停车场拦车杆 | 新任管理代理/JMC主席 | 以书面签收确认 |
| 财务记录与银行账户资料 | 管理费账户与基金账户对账单、银行授权表格 | JMC财政与新任代理 | 须由银行确认授权转移 |
| 合约与服务协议 | 保安、清洁、电梯保养、园艺、保险单 | 新任管理代理 | 确认生效日期与通知期 |
| 附则与COB备案文件 | 法定附则、已登记的额外附则、COB往来文件 | 新任管理代理/秘书 | 对照COB登记记录核实 |
| 业主登记册与联络资料 | 所有登记业主的姓名、单位编号、联络方式 | 新任管理代理 | 核对分层登记册 |
| 常年大会与委员会会议记录(近3年) | 完整的会议记录;已通过的决议 | 新任管理代理/秘书 | 确认整套齐全 |
| 未完成的维修工作清单 | 待处理维修项目、未结工单、缺陷责任期项目 | 新任管理代理 | 第一天即审阅并排定优先次序 |
| 资讯/门禁系统 | 大厦管理软件登入资料、对讲系统、停车场系统、CCTV权限 | 新任管理代理 | 在旧代理离场前测试权限 |
本指南涵盖法律层面——若您同时需要维修、防水或装修方面的承包商,欢迎垂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 在WhatsApp咨询ClickBina当委员辞职、丧失资格,或在常年大会之间被罢免时,即产生临时空缺。其余委员可增补一名合资格业主填补空缺,直至下一届常年大会为止。该增补应记录在委员会会议记录中。若该空缺导致委员会无法达到法定人数运作,情况将更为紧急,可能须召开特别大会选出替补委员。
有些JMB实际上已停止运作:发展商从未召开首次常年大会、委员会已停止开会、资金去向不明,或管理已完全崩溃。在这些情况下,业主有更强力的补救途径:
关于问题与补救措施的完整梳理,请见我们JMB常见问题与纠纷。
COB是各地方政府机关中,分层管理的第一线监管者。向COB投诉时应:
COB可要求JMB召开会议、提交账目,或采取具体的管理行动。情节严重时,COB可委任管理代理接管管理。请向大厦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机关(市议会或市政厅)查询您所属的COB。参见我们(英文版)分层管理投诉指南。
分层管理仲裁庭审理业主、JMB与MC之间的纠纷。相关裁决包括:
对于符合条件的分层纠纷,仲裁庭通常比民事法庭更快、更省钱。参见我们(英文版)分层管理仲裁庭指南。
JMB是一个过渡性机构。一旦分层地契发出,管理机构(MC)正式成立(于分层登记册/地契册开立之时),发展商即有义务召开MC的首届常年大会。届时:
如果发展商未能召开MC的首届常年大会,或未妥善完成移交,业主可向COB投诉,或向仲裁庭提出申索。JMB与MC的比较,请见我们JMB vs MC。
| 途径 | 使用时机 | 流程 | 结果 | 速度 |
|---|---|---|---|---|
| 常年大会重新选举 | 委员任期届满时的正常更换 | 在常年大会上提名并投票;按份额单位加权 | 选出新委员会 | 每年一次(常年大会时) |
| 特别大会要求 | 常年大会之间的紧急罢免;更换管理代理 | 持所需份额的业主提出书面要求 → 召开特别大会 → 表决决议 | 罢免特定委员;或更换管理代理 | 数周(视通知期而定) |
| COB投诉 | JMB不作为;发展商失责;管理不善 | 向所在地COB提交书面投诉与证据 | COB调查;可能介入/委任管理代理 | 视情况而定;数周至数月 |
| 仲裁庭申索 | 特定职责未履行;财务纠纷 | 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申索 | 要求采取行动、支付款项或作出宣告的命令 | 比法院快;数周至数月 |
| MC成立(解散) | 分层地契发出;MC正式成立 | 发展商召开MC首届常年大会;JMB依法自动解散 | JMB解散;MC及其委员会接管 | 由分层地契发出触发 |
本指南引用马来西亚法律与官方机构资料。请务必向官方来源确认最新费率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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