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马来西亚成立JMB(逐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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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层法律

如何成立联合管理机构(JMB)
马来西亚:逐步指南

正确成立联合管理机构——从发展商的首次常年大会义务,到选出JMC,再到开设管理与基金账户——是一个运作良好的分层发展项目的基础。以下是它的运作方式。

JMB在发展商于交付空置管有权(VP)后12个月内召开首次常年大会时成立。JMB自首次常年大会召开当日起成立。大会上会选出JMC,选出职员,并从发展商手中接管管理权。之后JMB须通知COB其成立、以JMB的名义开设管理与基金银行账户、确认附属法规,并全面承担起大楼共同产业的管理责任。具体截止日期与呈报要求,请向您的COB或分层法律顾问确认。

2026年一般性指引——并非法律意见。此事项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及其2015年附属法规规范;具体细节请向您的建筑物专员(COB)或分层法律顾问确认。需要分层维修/保养协助?欢迎向我们提问 →

联合管理机构(JMB)成立流程总览

在马来西亚成立联合管理机构(JMB),依《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Act 757)遵循一套清晰的顺序。早期阶段由发展商主导;一旦首次常年大会(AGM)召开、JMC选出后,业主便接手管理。整个流程一般从空置管有权(VP)交付日起算,至JMB全面运作为止,依法应不超过VP日起的12个月。

若想了解JMB在整个分层生命周期中的定位,请参见JMB完整指南 →

阶段1:空置管有权交付与发展商的管理期

JMB成立流程始于发展商交付分层发展项目各单位空置管有权(VP)之日。自此日起:

  • 发展商进入管理期——须负责维护与管理共同产业,并向业主收取管理费。
  • 发展商必须以日后JMB须履行的同等标准,维护与管理大楼。
  • 发展商须向业主收取管理费基金,并存入独立账户。
  • 发展商的管理期在首次常年大会召开、JMB接手时结束。

在此期间,业主应保存所有已缴管理费的记录,因为这些款项须在首次常年大会时移交给JMB。

阶段2:发展商召开首次常年大会

发展商最关键的义务,是在交付空置管有权后12个月内,召开JMB首次常年大会。这正是促使JMB成立的触发点。

关于首次常年大会义务的重点:

  • 召开首次常年大会的义务在发展商身上,而非业主。
  • JMB在首次常年大会召开当日成立——而非之前。
  • 若发展商未能在VP后12个月内召开首次常年大会,业主可向建筑物专员(COB)升级投诉。COB有权对发展商采取行动。请参见JMB问题与纠纷 →
  • 首次常年大会的通知须在附属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全体业主。具体通知期限请向您的COB或分层法律顾问确认。

如需了解首次常年大会议程与发展商交接义务的详细分解,请参见我们JMB首次常年大会指南 →

首次常年大会上会发生什么

首次常年大会是JMB的成立大会。主要议程项目为:

  1. 发展商提呈管理期的经审计账目,列明所收取的全部管理费与基金供款,以及支出。
  2. 发展商呈报待移交予JMB的管理账户与基金余额
  3. 发展商提呈所有合约、竣工图则、保修书、钥匙与设备清单以供移交。
  4. 业主以不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依股份单位加权计票)选出首届JMC
  5. 新选出的JMC随即从成员中互选职员(主席、秘书、财政)。
  6. 会议通过或确认大楼的附属法规
  7. 会议通过JMB首个管理期的预算与管理费

阶段3:选出JMC与职员

在首次常年大会上选出JMC是关键一步。重点如下:

  • 任何单位业主(或符合资格的委任代表或代理人)均可参选JMC。
  • 投票依股份单位计算——股份单位较多的业主,可按比例投更多票。
  • JMC选出后,成员随即互选出主席、秘书与财政
  • JMC任期至下一届常年大会为止,届时将选出新一届委员会。

如需完整了解选举流程、参选资格、委托与职员职责,请参见我们如何委任JMB委员会 →JMB职员职责 →

阶段4:通知建筑物专员(COB)

首次常年大会结束后,JMB必须向相关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COB)通知其成立。此步骤之所以重要,是因为:

  • 它能正式将JMB列入COB的登记名册,让COB得以行使其监督职能。
  • JMB日后的呈报(例如年度报告、账目)都将提交予COB。
  • 通知内容应包括JMB、大楼及已选出职员的详情。

该通知须在《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与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具体要求、表格与截止日期,请向您本地的COB办事处确认。如需完整了解与COB打交道的流程,请参见我们向COB注册JMB →

阶段5:开设银行账户

JMB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设并运作两个独立银行账户:

账户用途资金来源可用于
管理账户日常营运开支业主每月缴付的管理费保安、清洁、水电、日常维修、管理代理费、保险费
基金账户定期与大型资本工程基金供款(随管理费一并收取)电梯大修、重新粉刷、防水工程、屋顶更换、大型设备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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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涵盖法律层面——若您同时需要维修、防水或装修方面的承包商,欢迎垂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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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账户的重点:

  • 两个账户均须以JMB的名义开设——而非以个别委员或管理代理的名义。
  • 发展商必须在首次常年大会时,将管理期内持有的现有管理费与基金余额转入这些账户。
  • 账户须接受年度审计,并须在每届常年大会上呈报予业主。
  • 基金账户余额不可用于营运开支——它是受保护的资本储备金。

阶段6:确认并执行附属法规

《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与管理)条例》下的法定附属法规,自动适用于每一个分层发展项目。JMB的首次常年大会,是一个合适的时机来:

  • 确认所有业主与住户都已收到法定附属法规的副本。
  • 考虑是否需要针对该特定大楼制定额外附属法规(例如宠物规则、装修施工时段、短租限制)。额外附属法规须经特别决议通过,并须向COB注册后方具执行力。
  • 向全体业主简报附属法规的执行流程:警告→罚款(上限依法定金额)→分层管理仲裁庭。请参见分层住户守则与罚款 →

阶段7:从发展商手中接管管理权

在首次常年大会当天或紧随其后,发展商必须将以下事项移交给新成立的JMB:

  • 发展商管理期的经审计账目
  • 管理账户与基金的余额(转入JMB的账户)。
  • 发展商管理期内签订的全部合约(维护、保安、清洁、电梯等)。
  • 大楼与共同产业的竣工图则、分层图则、工程图纸与保修书
  • 所有共用区域、机房与设备的钥匙、门禁卡与清单
  • 与大楼管理相关的其他文件

JMC应准备一份正式的移交检查清单,并确保在发展商解除管理义务前,每一项都经过核对签收。关于移交问题的更多内容,请参见我们发展商向JMB移交 →

成立检查清单:从VP到全面运作的JMB

步骤由谁执行关键要求状态
1. 交付空置管有权发展商VP日期是首次常年大会12个月倒数的起点☐ 记录确切的VP日期
2. 发展商管理并收取管理费发展商发展商须维持独立的管理与基金账户☐ 追踪已缴管理费
3. 发展商发出常年大会通知发展商须在附属法规规定期限内通知全体业主☐ 确认已收到通知
4. 首次常年大会召开(须在VP后12个月内)发展商JMB自此日起成立☐ 出席;携带身份证
5. 提呈经审计账目发展商呈报管理期账目,供业主查阅☐ 审阅账目
6. 选出JMC业主(大会上投票)合资格业主获提名;依股份单位投票选出☐ 提名/投票
7. 选出职员新选出的JMC从JMC成员中互选主席、秘书、财政☐ 于大会上完成
8. 确认附属法规JMB(于大会上)确认法定附属法规;如有需要提出额外附属法规☐ 分发副本
9. 通过预算与管理费JMB(于大会上)通过首年预算;订定管理费与基金供款☐ 预算存档
10. 发展商移交发展商 → JMC收取资金、账目、合约、图则、钥匙、清单☐ 检查清单已签收
11. 通知COB成立JMB(JMC/秘书)在规定期限内向COB提交成立通知☐ 已收到COB确认
12. 开设JMB银行账户JMC(财政+其他签署人)以JMB名义在银行开设管理账户+基金账户☐ 账户已开通运作
13. 发展商转移资金发展商 → JMB账户管理费与基金余额转入JMB账户☐ 已确认转账

若发展商未采取行动怎么办?

若发展商未能在VP后12个月内召开首次常年大会,或未完成移交,业主有以下几种救济方式:

  1. 正式致函发展商,要求其履行《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下的义务,并引述该12个月的期限。
  2. 向建筑物专员(COB)投诉——COB有权指示发展商召开常年大会,并对不遵守规定采取执法行动。
  3. 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申请——针对发展商未能移交资金、账目或文件的纠纷,仲裁庭是专门的审理场所。请参见分层管理仲裁庭 →

JMB成立后的下一步

JMB一旦开始运作,JMC应:

  • 检视发展商时期签订的所有合约(维护、保安、清洁、电梯),并决定是继续、重新协商,还是重新招标。
  • 对共同产业进行状况调查,找出任何瑕疵或未完成的发展商修复义务。
  • 建立收取管理费与追讨拖欠者的制度。
  • 若委员会没有能力自行处理大楼的日常管理,可考虑委任专业管理代理。请参见管理代理 vs 自我管理 →
  • 为下一届常年大会做好准备——账目须经审计并分发;委员会每年改选。请参见分层常年大会 →
  • 留意分层地契申请进度——一旦分层地契发出且MC成立,JMB将解散,届时须妥善处理向MC的移交。

资料来源与官方参考

常见问题

JMB的首次常年大会必须在何时举行?
发展商必须在交付空置管有权(VP)后12个月内,召开JMB的首次常年大会。JMB自首次常年大会召开当日起成立。若发展商未能在此期限内履行义务,业主可向建筑物专员(COB)投诉。
谁负责召开JMB的首次常年大会?
召开首次常年大会的责任在发展商身上。业主不能自行召开会议来成立JMB——必须由发展商召开。若发展商未能履行,救济方式是向COB升级投诉。
在首次常年大会上,发展商须向JMB移交什么?
发展商必须移交:管理期的经审计账目;管理账户与基金的余额(转入JMB的账户);大楼的全部合约、竣工图则、保修书、钥匙与清单。JMC应使用正式的移交检查清单,确保每一项都经过核对签收。
JMB需要向COB注册吗?
JMB必须在《2015年分层管理(维护与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向相关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COB)通知其成立。具体要求、表格与截止日期,请向您本地的COB办事处确认。
JMB需要开设哪些银行账户?
JMB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设两个独立银行账户:管理账户(用于日常营运开支,由业主每月缴付的管理费资助)与基金账户(用于定期与大型资本工程,由基金供款资助)。发展商必须在首次常年大会时,将管理期内持有的余额转入这些账户。
业主可以在发展商召开常年大会前自行成立JMB吗?
不可以。依《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架构,JMB在发展商召开首次常年大会当日成立。业主不能独立组成JMB。若发展商未履行其12个月的义务,救济方式是向COB投诉,而非自行召开会议。
若发展商没有将基金转移给JMB会怎样?
发展商未能将管理账户与基金的完整余额转移给JMB,属严重违反其义务。JMC应以书面方式要求完整交代账目并转移款项;若不成功,JMB可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申请以追讨该笔款项。
JMB在被MC取代前会存在多久?
JMB自首次常年大会日起存在,直至该发展项目的分层地契发出、管理机构(MC)成立为止。这段过渡期长短不一——可能只是数年,也可能超过十年,视发展商取得并发出分层地契的速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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