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26年一般性指引,并非法律意见。分层管理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规范;如有争议,请咨询所属COB或律师。正在装修分层单位?向我们提问 →
新晋分层业主经常搞不清楚建筑物到底由谁在管理——是发展商、“JMB”还是“MC”?依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管理权会分阶段过渡,随着发展项目的成熟,负责的机构也会随之改变。了解目前是哪个机构在掌管,能让您知道该向谁缴费、该向谁申请装修批准,以及该向谁问责。
JMB是由发展商与单位买家共同运作的临时机构。它在首次JMB常年大会(发展商必须在交付空置管有权后一般十二个月内召开)上成立。在MC成立之前,JMB负责管理与维护建筑物及共同产业。
JMB是以法人团体形式注册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与被起诉。它由单位买家在常年大会上选出的联合管理委员会(JMC)负责治理。
MC在分层地契发出(分层登记册开立)时自动成立。每位单位业主都是MC的成员。MC是永久性管理机构,接手JMB的全部职责、资产与资金。在混合发展项目中,也可能设有子管理机构(Sub-MC),分别管理住宅与商业等不同组成部分各自的有限共同产业。
| 方面 | JMB | MC |
|---|---|---|
| 成员 | 发展商 + 买家 | 全体单位业主 |
| 成立时间 | 首次JMB常年大会(VP交付后) | 分层地契发出时自动成立 |
| 性质 | 临时 | 永久 |
| 由谁运作 | 联合管理委员会(JMC) | MC理事会 |
| 分层地契是否已发出 | 尚未 | 已发出 |
| 发展商是否参与 | 是——发展商为其成员 | 否——仅业主 |
本指南涵盖法律层面——若您同时需要维修、防水或装修方面的承包商,欢迎垂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 在WhatsApp咨询ClickBina| 权力/职责 | JMB | MC |
|---|---|---|
| 收取管理费与维修基金 | ✓ | ✓ |
| 维护共同产业 | ✓ | ✓ |
| 通过附加附则 | ✓(特别决议) | ✓(特别决议) |
| 为建筑物投保 | ✓ | ✓ |
| 追讨拖欠款(仲裁庭/法庭) | ✓ | ✓ |
| 处理分层地契相关事宜 | ✗ | ✓ |
| 设立子管理机构 | ✗ | ✓ |
MC成立时,JMB必须将所有资金(包括管理账户与维修基金)、记录、资产、合约以及建筑物保险单移交给MC。JMC须为移交编制一份账目结算表。这一过渡是建筑物生命周期中最关键的时刻之一——业主应出席MC首次常年大会,审视移交账目并选出称职的理事会。
移交时常见的问题包括:维修基金遭消耗(在JMB阶段无正当理由花用)、将新MC绑定于不利服务供应商的合约,以及建筑物记录缺失。业主积极参与MC首次常年大会,是保护社群利益的关键。
两个机构都透过选出的委员会运作(JMB为联合管理委员会JMC,MC则为理事会),由业主负责日常决策,并受大会决议约束。委员会成员不得拖欠管理费,也不得为未清偿破产人士。委员会须从成员中选出主席、秘书与财政。参见(英文版)管理委员会指南 →。
委员会的素质直接影响建筑物内的生活品质。积极投入的委员会,能掌控维护标准、保安水平,以及维修基金的累积方式。若感觉建筑物管理不善,加入委员会往往是最有效的补救办法——只要管理费缴清,任何业主都可以在下一次常年大会上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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