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未经房东书面同意而转租所租的物业,即违反租赁协议——后果可能相当严重。以下是您需要知道的一切。

本指南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疑问,请咨询马来西亚执业律师。在WhatsApp咨询ClickBina →
截至2026年,马来西亚并没有生效的《住宅租赁法令》,因此没有任何成文法赋予租客转租的权利。转租完全受以下各项规范:
| 法律来源 | 如何适用于转租 | 依据 |
|---|---|---|
| 租赁协议 | 最主要的规则。马来西亚几乎每一份住宅租约,都含有未经同意禁止转租的条款,或须事先取得房东书面批准的规定 | 依据《1950年合约法令》(第136号法令)订立的合约 |
| 《1950年合约法令》(第136号法令) | 租约是一份属人的合约;除非协议明文允许,租客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让或转租 | 马来西亚法律,第136号法令 |
| 普通法 | 按普通法,租客所设立的转租,不得赋予转租客多于租客本身的权利;租客未经同意亦不得转让租约 | 马来西亚普通法 |
|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 | 分层地契发展项目的附属条例(住户守则)可对转租施加额外限制,违反者可被罚款。 | 第757号法令,依第70条制定的附属条例 |
本指南涵盖法律层面——若您同时需要维修、防水或装修方面的承包商,欢迎垂询,无需任何承诺。
💬 在WhatsApp咨询ClickBina一份典型的马来西亚住宅租赁协议,会有类似以下的条款: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房东不得无理拒绝同意),租客不得将上述物业或其任何部分转租、转让或交出管有权。”
有些协议限制得更严,只简单写明:“租客不得转租或转让物业或其任何部分。”这属于绝对禁止,完全没有取得同意的途径。无论哪一种写法,默认规则都是:未经房东批准,不得转租。
如果您的协议对转租只字未提,您也不会因此自动获得转租的权利。按马来西亚普通法,没有明文赋予的权利,并不等于就有权转租。无论如何,都应取得房东的书面同意。
| 情况 | 是否允许? | 备注 |
|---|---|---|
| 取得房东书面同意后转租整个单位 | 可以 | 以书面记录转租安排,并与房东确认 |
| 取得房东书面同意后转租一个房间 | 可以 | 属部分转租;应以书面记录 |
| 未告知房东而转租 | 不可以——违反合约 | 房东有理由终止租约并没收订金 |
| 让家人暂住 | 一般可以(合理情况) | 通常不算“转租”——但告知房东是好的做法 |
| 未经同意经营Airbnb/短租 | 不可以 | 构成转租;也可能违反分层附属条例 |
| 取得房东明确同意后经营Airbnb/短租 | 视情况而定——还需分层管理层同意 | 见下文Airbnb规则 |
| 协议绝对禁止转租 | 不可以——即使房东同意也难以推翻 | 重新议定条款,或另找单位 |
房东对转租的顾虑并不只是繁文缛节——它有实际的法律与现实影响:
如果您的租赁协议允许在取得同意后转租,以下是正确申请的方法:
转租整个单位与在单位内出租一个房间,在实务上有重要的分别:
| 特点 | 转租整个单位 | 出租一个房间 |
|---|---|---|
| 租客是否仍住在物业内? | 否——租客搬走;转租客占用整个单位 | 是——租客继续居住,并出租一个房间 |
| 需要房东同意吗? | 需要——一律需要 | 需要——大多数协议通常都有此要求 |
| 原租客的责任 | 仍须向房东负全部责任 | 仍须向房东负全部责任 |
| 原租客的风险程度 | 较高——租客无法监察物业 | 较低——租客本人在场 |
| 在马来西亚常见吗? | 常见——尤其是出国旅行或因工作调迁 | 在排屋与较大的公寓中非常普遍 |
| 分层附属条例方面的顾虑 | 相关——管理层可能需要知情 | 若在正常入住规定范围内,问题较小 |
即使只是出租一个空房间,严格来说也属于转租。虽然许多房东非正式地接受这种做法(尤其是面积较大的物业),但正确的做法仍是告知房东并取得书面确认。
在马来西亚,用租来的物业经营Airbnb或短租,属于一种转租形式,必须具备:
在未取得房东与分层管理层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经营Airbnb,您将面临租约被终止、订金被没收,以及每个违规日最高RM200的分层附属条例罚款。
未经房东同意而转租,属于违反租赁协议的重要条款。可能的后果包括:
在马来西亚,转租客的权利源自主租约,也受主租约所限:
若房东同意转租,书面同意书(或租约附加协议)应涵盖:
免费范本请参阅我们的租赁协议范本工具 →。关于房东在管理租约方面更广泛的权利,请参阅我们的房东权利指南 →。关于租约提前结束的情况,请参阅提前解约 →。
对于分层地契发展项目内的物业(公寓、服务式公寓、封闭式社区),转租还须遵守《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57号法令)及大楼附属条例这一层额外规则:
| 分层规则 | 适用对象 | 违规后果 |
|---|---|---|
| 最短租期(有些大楼规定至少3–6个月) | 业主/房东(但房东可能要租客负责) | 附属条例罚款,每项违规每日最高RM200 |
| 禁止短租(Airbnb式) | 业主与经营者 | 罚款;管理层可取消门禁卡/向建筑物专员(COB)申请 |
| 通报新住户 | 业主;通常转由租客办理 | 可能不会发门禁卡给转租客 |
| 每个单位的入住人数限制 | 业主与租客 | 罚款;管理层发出的驱逐通知 |
转租分层单位之前,务必查看大楼的住户守则(附属条例)。管理机构或联合管理机构(JMB)才是权力所在——请联络大楼管理处了解现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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