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并无《住宅租赁法令》,因此房东的权利——以及义务——由租赁合约、《1951年扣押法令》、《1950年合约法令》与普通法所界定。
本指南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纠纷,请咨询持牌马来西亚律师。向ClickBina提问 →
马来西亚并无生效的《住宅租赁法令》(RTA)。与部分国家由单一成文法规范所有住宅租赁不同,马来西亚房东的权利与义务分散于三个法律渊源:
| 渊源 | 为房东涵盖的内容 |
|---|---|
| 租赁协议 | 最主要的文件。您想要的每一项权利,都必须清楚写入协议中。法院依据书面合约执行。 |
| 《1951年扣押法令》(第255号法令) | 法定权利,可签发扣押令,无需先经法庭程序即可扣押租客的物品以追讨欠租。 |
| 《1950年合约法令》(第136号法令) | 关于合约成立、违约、损害赔偿与无效条款的一般合约法。 |
| 普通法 | 关于默示维修义务、安宁使用权、押金扣除原则与非法驱逐的判例法。 |
本指南涵盖法律层面——若您同时需要维修、防水或装修方面的承包商,欢迎垂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 在WhatsApp咨询ClickBina缺乏住宅租赁成文法,意味着您的租赁协议必须完整且清楚明确。协议起草不周会削弱您可执行的权利。可使用标准马来西亚租赁协议范本 →作为起点。
依据一份完善拟定的马来西亚租赁协议与普通法,您有权:
马来西亚并无规定押金金额的成文法。住宅租赁的市场惯例为:
| 押金类型 | 市场惯例 | 备注 |
|---|---|---|
| 保证金 | 2个月租金 | 作为违约、损坏与欠租的担保 |
| 水电押金 | 0.5至1个月租金 | 涵盖租期届满时未付的水电费 |
| 门禁/钥匙押金 | 每件RM50至RM200 | 用于公寓门禁卡、遥控器 |
您可从押金中作出的合法扣除:
您不可扣除:正常损耗(自然老化、轻微刮痕、油漆褪色);经您同意后租客所作的改良;或没有收据支持的费用。
应于协议规定的期限内(通常为交楼后14至45天)退还余额。不合理的拖延可在消费人索偿仲裁庭被提出异议。
普通法承认房东检查物业的权利,但要求提前给予合理通知——常规检查通常为24至48小时。您的租赁协议应明确通知期限。紧急进入(爆裂水管、火灾、水浸)无需提前通知。
最佳做法:以书面方式记录所有检查——一则注明日期与发现事项的简短WhatsApp讯息即可。这可在租客日后声称损坏发生于您进入期间时保护您。
《1951年扣押法令》(第255号法令)赋予房东一项独特的法定救济:您可向推事庭申请扣押令,授权执达员扣押并出售租客的动产以追讨欠租,无需等待完整的民事判决。
| 途径 | 适用情况 | 程序 | 时间 |
|---|---|---|---|
| 扣押令(《1951年扣押法令》) | 欠租;租客仍在占用中 | 向推事庭申请;执达员扣押物品;物品公开拍卖 | 数天至数周取得扣押令;约30天内拍卖 |
| 民事诉讼(推事庭或地庭) | 追讨金钱判决;损坏索赔 | 提出诉状;送达租客;聆讯;判决 | 数月至1至2年 |
| 驱逐(民事法庭——收回空置管有权) | 租期届满或违约后租客拒绝迁出 | 就收回空置管有权提出原诉传票;法庭命令;收回物业执行令 | 数月,视法庭案件积压情况而定 |
提出扣押程序前,务必咨询律师——申请不当可能使您承担法律责任。
马来西亚房东不可私自驱逐租客——即人身赶走租客、更换门锁、切断水电或移走其物品,均属违法,并使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法程序视理由而定:
详细流程请参见我们马来西亚驱逐程序 →(此指南已有对应的中文版 →)。
即使没有成文法典,普通法与标准租赁协议仍对房东施加维修义务。未能维护物业,可能使租客有权终止租赁或索偿:
| 项目 | 房东的义务 | 租客的义务 |
|---|---|---|
| 屋顶、墙壁、结构 | 保持防水与结构安全 | 及时报告渗漏 |
| 水管(主管) | 修复爆裂或损坏的主水管 | 轻微堵塞;日常排水清理 |
| 固定电气布线、配电箱 | 维护安全的布线与配电箱 | 灯泡;自有电器 |
| 冷气(若配备) | 重大维修与压缩机更换 | 定期化学清洗保养(如合约有约定) |
| 公寓公共区域 | 缴付涵盖公共区域保养的管理费 | 不适用 |
拒绝合理维修,可能使您面临仲裁庭或民事法庭的索偿。请记录所有租客的维修请求及您的回应。参见:出租物业谁负责修——马来西亚 →
| 范畴 | 房东的权利 | 租客的权利 |
|---|---|---|
| 押金 | 就实际损坏+欠租持有并扣除 | 在约定期限内取回余额;不得就正常损耗扣除 |
| 进入 | 提前合理通知下检查;紧急情况随时进入 | 安宁使用权;可拒绝不合理/未预告的进入 |
| 租金 | 按时收取;以《扣押法令》追讨欠租 | 固定租期内租金固定;调涨须另行通知 |
| 驱逐 | 因违约或租期届满按通知终止;须有法庭命令收回物业 | 未经法庭命令不得被驱逐;有权获得通知期 |
| 维修 | 结构与重大维修属房东义务 | 报告缺陷;轻微保养(堵塞、灯泡) |
| 转租 | 可透过合约条款限制或禁止 | 若协议约定,须获房东同意方可转租 |
纠纷应依循以下步骤升级处理:
参见我们(英文版)马来西亚租客权利 →(以了解对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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