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转让同意书:马来西亚总地契下的转售(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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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转让同意书
马来西亚——总地契下的转售(2026)

出售或购买尚未获得个别分层地契的产业?以下说明马来西亚的转让契约与发展商同意程序如何运作、您在HDA 1966下的权利,以及哪些行政费是合法的。

当马来西亚产业尚未获发分层地契或个别地契时,业主无法登记标准的产权转让备忘录(MOT)。此时,交易须透过转让契约(DOA)完成——即将业主在原始买卖合约下的权利转让给买家。根据《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1966(第118号法令)第22D条,发展商不得要求须先取得同意才能转让住宅产业——就通知事宜,最多只能收取RM50行政费。商业产业适用不同规则——发展商同意条款与更高的行政费在商业产业上可能有效。

本文为一般法律资讯,并非法律意见。未获发个别地契的转售交易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请务必聘请持牌的马来西亚产业律师处理。有疑问?在WhatsApp联系ClickBina →

什么是发展商转让同意书?

在马来西亚,产业往往在个别地契或分层地契发出之前很久,就已经开始买卖。当业主希望在土地局发出地契之前出售(转售)自己的单位时,交易无法透过标准的产权转让备忘录(MOT/表格14A)完成,因为并没有个别地契可供登记转让。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会使用转让契约(DOA)——一份法律文件,让现任业主(转让人)将其在与发展商签订的原始买卖合约(SPA)下的一切权利、权益与业权,转让给新买家(受让人)。由于转让契约会在发展商与买家之间的合约关系中引入新的一方,发展商通常会被通知,或被要求就该转让表示同意。

这种做法在马来西亚高楼公寓市场尤其常见,因为分层地契的申请,可能需要在交吉后5至15年才能完成。产业仍处于总地契之下的交易,在马来西亚的产业转让实务中相当普遍。

关于地契类型的更多说明,请参阅我们的马来西亚分层地契指南 →马来西亚产业地契类型 →

什么情况下适用?总地契说明

马来西亚的产业发展项目,通常遵循以下地契流程:

  1. 发展商持有总地契(涵盖整片土地的单一地契)。
  2. 发展商在总地契之下,透过买卖合约(依HDA附表G/H)出售个别单位。
  3. 工程完工后,发展商向土地局申请,将总地契细分为个别分层地契。
  4. 个别分层地契发给各单位业主——此过程可能在交吉后耗时多年。
  5. 只有在分层地契发出之后,业主才能以标准MOT方式转让给买家。

在第4步完成之前,业主对第三方的任何转售,都必须透过转让契约(DOA)进行。这在马来西亚二手市场的交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关于分层地契申请流程,请参阅我们的马来西亚分层地契指南 →

转让契约(DOA)与产权转让备忘录(MOT)的差异

特征转让契约(DOA)产权转让备忘录(MOT)
使用时机尚未发出个别/分层地契时个别/分层地契已发出
转让的内容转让人在原始买卖合约下的权利(属合约权利,非地契产权)已登记的土地/分层单位法定产权
登记不在土地局登记(因无地契可登记)在土地局登记,并注明于地契文件上
买家的保障仅属合约权益;取决于发展商能否持续存在及日后能否取得地契已登记的法定产权;产权保障最强的形式
发展商的参与发展商会被通知/须“同意”(但依据s.22D,住宅产业不得拒绝同意)地契发出后,无需发展商参与
印花税依转让契约文件按价值征收印花税(税率与MOT相同)依表格14A按价值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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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A 1966第22D条:住宅买家的保障

《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1966(第118号法令)第22D条,是涉及转让契约转售的住宅产业买家最重要的法定保障。该条文的实质规定是:房屋发展商不得要求买家须先取得发展商同意,才能转让其在住宅产业中的权益。

第22D条在实务上的影响相当重大:

  • 住宅发展商不得在买卖合约中加入转让须经同意的条款,以发展商核准作为转售的前提条件。
  • 发展商若试图拒绝同意,或就住宅单位的转让收取不合理费用,即属违反HDA。
  • 发展商必须获通知该转让事宜(以更新其记录),但通知并不等同于寻求批准。

这项条文的立法用意,是保障买家能自由出售自己的住宅产业,而不会被发展商以高额同意费“挟持”——这是在该法定保障出台前相当常见的滥收费用现象。

行政费:发展商可以收取多少

对于受HDA保障的住宅产业,第22D(4)条将发展商就处理转让通知/确认所能收取的行政费,限制在:

  • RM50/每次确认记录的申请——适用于发展商或清盘人就其登记册中的转让细节进行确认。

住宅发展商若试图以交易金额的0.5%、1%或其他百分比方式收费,作为确认住宅单位转让的条件,均属违反第22D条,可依据HDA予以质疑。

然而,对于商业产业(商铺单位、办公套房、持有商业地契的SOHO单位,或综合发展项目中的非住宅部分),HDA并不适用。在这些情况下,原始买卖合约可能包含有效的“须经同意转让”条款,行政费则属合约事项——通常最高可达交易金额的1%,不过法院也曾裁定,纯属武断或过高的费用在合约上不可执行。

产业类型发展商能否要求同意?法定最高行政费
住宅产业(HDA附表G/H)不能——HDA 1966第22D条禁止要求须先取得同意RM50(用于确认记录)
商业产业(不受HDA约束)可以,若合约有此约定——须视合约而定通常为购买价的0.5%–1%(市场惯例)
综合发展项目(商业部分)依上述商业规则处理依合约而定
发展商已清盘/由清盘人处理清盘人仅可确认记录RM50/每次确认(第22D(4)条)

商业与综合发展产业:不同规则

HDA 1966所保障的是住宅产业——定义为整栋或部分建筑物,用途为居住场所(有地房屋、公寓、condominium)。持有商业地契的产业(SOHO、SOFO、持商业地契的服务式公寓、零售商铺)并不受HDA保障。

对于像SoHo发展项目,或位于零售裙楼之上的公寓大楼这类综合发展项目而言,住宅分层单位受HDA保障,商业单位则不受保障。买家必须确认自己单位的正确土地用途分类(分区用途),才能知道自己的转售适用哪一套规则。

无地契情况下的转售流程一览

步骤由谁执行关键文件
1. 谈妥条件买卖双方意向书/OTP
2. 委任律师(双方)双方各自委任律师委任信
3. 拟备转让契约卖方(或双方共同委任)的律师转让契约(DOA)
4. 为转让契约加盖印花律师——透过LHDN电子印花系统办理已加盖印花的转让契约(依价值征收印花税)
5. 通知发展商律师寄发通知函转让通知函 + RM50行政费
6. 发展商确认(住宅产业无需同意)发展商更新记录发展商确认函
7. 买家的银行贷款买家的银行LACA(贷款兼转让协议)或贷款批准信
8. 地契完善手续(分层地契发出时)律师表格14A(MOT)——待地契可用时办理

LACA:当银行持有押记权益时

当买家以房贷方式为转让契约购买提供融资时,由于产业尚未发出地契,银行无法设定传统的押记(注册按揭)。银行会改用贷款兼转让协议(LACA)——一份结合贷款协议与SPA权利转让的文件,作为银行的担保。

LACA安排的几项主要影响:

  • 银行持有转让人在SPA下的权利作为抵押。在银行同意之前(因银行持有LACA),您无法再次转售该产业。
  • 当个别分层地契最终发出时,须完成转让与押记的完善手续:您须签署MOT,将地契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向银行设定押记。这会产生额外的印花税与律师费。
  • 完善转让手续是一项法律义务——并非可选项。若地契发出后延迟办理完善手续,一旦日后出售产业或业主陷入破产,可能会造成复杂问题。

关于转让完善手续的费用与流程,请参阅我们的马来西亚SPA与MOT指南 →

以转让契约(DOA)购买的风险

  • 发展商倒闭:您的转让契约赋予您对发展商与卖方的合约权利——但若发展商在个别地契发出前倒闭,您能否最终取得已登记地契,将变得不确定。
  • 地契发出延迟:分层地契申请可能延误数年。在您的个别地契登记完成之前,您的产权不会反映在土地局记录中,也可能面临针对总地契的第三方索求。
  • 先前转让未完成手续:若该产业曾多次转让(卖方A透过转让契约卖给卖方B,B现在再卖给您),请确认每一次先前转让都已妥善记录并加盖印花。产权链出现缺口,是严重的法律风险。
  • 发展商尚有未清偿的押记:发展商可能在总地契上设有押记(按揭)。请确保发展商的融资方在您付清全部购买价后,出具释放该特定单位的确认函。

比较:DOA、MOT与LACA转售

转让方式适用情况产权保障程度发展商角色银行担保
MOT(表格14A)个别/分层地契已发出最强——已登记的法定产权地契发出后无需参与地契上的已登记押记
DOA(转让契约)尚未有地契;转售情况仅属合约权益会被通知;更新记录LACA(衡平法上的担保)
直接SPA(首次向发展商购买)向原发展商购买属合约权益(附表G/H下的SPA)合约对方;受HDA规范LACA或对总地契的押记
⚠️ 若您正在购买或出售一个尚未发出个别地契的产业,请聘请持牌的马来西亚产业律师。转让契约(DOA)交易的风险高于MOT交易,需要审慎的法律尽职调查。

资料来源与官方参考

常见问题

什么是马来西亚的发展商转让同意书?
当马来西亚产业尚未获发个别分层地契时,业主须透过转让契约(DOA)出售,而非产权转让备忘录(MOT)。发展商会被告知实益拥有权的变更。根据《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第22D条,住宅发展商不得要求须先取得同意才能进行此类转让——只有通知与RM50行政费属合法。
马来西亚的发展商可以拒绝我在地契发出前转售公寓吗?
不可以,对于受HDA 1966保障的住宅产业而言不行。第22D条禁止发展商要求买家须先取得发展商同意,才能转让其在住宅产业中的权益。发展商必须获得通知,但不能阻止转让,也不能就行政处理收取超过RM50的费用。
马来西亚产业中的转让契约(DOA)是什么?
转让契约是在尚未发出个别分层地契或个别地契时,用于将卖方在原始买卖合约下的权利与权益,转让给新买家的法律文件。它是基于合约的转让,而非土地局的登记。买家的产权在个别地契发出并透过MOT完成手续之前,属于合约性质。
发展商就同意转让能收取多少行政费?
对于受HDA 1966保障的住宅产业,第22D(4)条将行政费限制在每次确认记录申请RM50。任何住宅发展商收取更高费用(例如交易金额的0.5%或1%)都违反HDA。对于商业产业(不受HDA保障),费用属合约与市场惯例事项,通常最高可达交易金额的1%。
马来西亚的LACA是什么?它与转让契约转售有何关系?
贷款兼转让协议(LACA)是银行在为尚未发出个别地契的产业购买提供融资时所使用的文件。由于银行无法为尚未发出的地契登记传统押记,LACA将贷款协议与买家在买卖合约下的权利转让结合,作为担保。待个别分层地契最终发出时,须完成转让与押记的完善手续。
以转让契约(DOA)购买的产业,是否比已有个别地契的产业风险更高?
是的,本质上如此。转让契约转让的只是合约权利——您的产权并未登记在土地局。风险包括发展商在地契发出前倒闭、地契申请延迟、先前转让链中出现缺口,以及可能受到发展商融资方对总地契所设押记的影响。透过妥善的法律尽职调查,这些风险是可以管理的,但结构性风险确实高于已登记的MOT。
什么是转让完善手续?什么时候需要办理?
转让完善手续,是指在个别分层地契最终发出时,将转让契约转换为已登记的产权转让备忘录(MOT)的程序。需要签署表格14A(MOT)、缴纳印花税与登记费,并同时完成银行押记的完善手续。这是法律义务,并非可选项,会产生专业费用与印花税,购买转让契约产业时应先做好预算。
转让契约仍须缴纳印花税吗?
是的。转让契约依据《1949年印花税法令》按价值征收印花税,税率与MOT相同,均以购买价或市值计算。使用转让契约并不能规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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