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边界围墙纠纷:法律规定与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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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围墙纠纷
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与应对方法

当邻居侵占您的边界、越界建筑,或损坏您的围墙时,马来西亚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救济途径——从地方政府执法到民事禁制令。

马来西亚的边界围墙纠纷受1974年街道、渠务与建筑物法令(Act 133)1984年统一建筑法规(UBBL 1984)规范,若涉及土地侵占,则适用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NLC)。救济途径包括地方政府执法通知、向高庭申请民事禁制令,以及提出侵入或私人妨扰索赔。对分层地契建筑而言,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Act 757)与建筑总监(COB)则提供额外一层执法机制。

本指南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请向马来西亚房产律师或当地政府确认您的具体情况。

什么算是边界围墙纠纷

当相邻业主对共用边界上的一道墙、围栏或结构的位置、所有权、状况或使用方式产生分歧时,就构成边界围墙纠纷。马来西亚常见的起因包括:

  • 邻居建的墙或加建部分越过约定的地段边界。
  • 对谁应负责维护或维修共用边界墙有争议。
  • 邻居的装修或施工工程损坏了您现有的边界围栏或墙体。
  • 邻居建的墙超过1984年UBBL允许的高度,阻挡了采光或通风。
  • 分层地契项目中,就两个单位之间的墙是属于公共产业还是属于某个单位的边界产生纠纷。

多项法令与法规在边界围墙纠纷中相互交织(来源:马来西亚总检察署;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案例焦点:恢复土地原状的强制性禁制令》):

法令规范内容关键条文
1974年街道、渠务与建筑物法令(Act 133)建筑工程、执照、地方政府执法第70条:未经地方政府批准不得建造或改动任何建筑物;未经批准施工可处最高RM10,000罚款及2年监禁
1984年统一建筑法规(UBBL 1984)建筑标准、边界围墙、共用墙第98条:围栏与边界墙(高度限制);第86条:共用墙的定义与义务
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NLC)土地地契、边界划定、土地侵占第341条:土地侵入;第425条:强制拆除侵占物的权力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Act 757)分层地契建筑:公共产业、单位分界墙、COB执法第21、32、59条:条规执行;2015年分层管理(维修与管理)条例第56、67条:共用墙损坏
1956年民事法令与普通法侵权法土地侵入、私人妨扰高庭可提供禁制令救济与损害赔偿

也有装修或维修方面的问题?

本指南着重法律层面 — 如果您也需要维修、防水或装修方面的承包商,欢迎随时垂询,无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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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地契 vs 有地物业:不同的规则

适用的法律取决于该房产是分层地契(公寓、服务式公寓、拥有分层地契的排屋)还是有地物业(单独地契的排屋、半独立式或独立式洋房):

特征有地物业分层地契物业
主要法律依据Act 133 + 国家土地法典 + 侵权法2013年SMA(Act 757)+ Act 133
边界墙的所有权归属依地契图归业主所有公共产业(由JMB/MC管理)或依分层图归属某个单位
执法机构地方政府(DBKL、MBPJ、MPAJ等)COB + 地方政府 + JMB/MC
第一个纠纷处理渠道地方政府执法;再上诉至民事法庭COB申诉;分层管理仲裁庭;再上诉至民事法庭
是否需要执照?需要——Act 133第70条需要——涉及结构的工程须同时取得管理机构批准与地方政府批准

(来源: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Act 757)第二部分;KPKT COB指南)

常见情境比较

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境,能帮助您快速找到正确的救济途径:

情境法律依据主要救济
邻居建的墙越过您的地段边界土地侵入(NLC第341条);若无执照则适用Act 133第70条民事诉讼(强制性禁制令要求拆除);地方政府执法
邻居的墙超过UBBL 1984的高度限制Act 133/UBBL 1984第98条向地方政府投诉;下令降低高度
邻居在装修过程中损坏您的边界墙疏忽;妨扰;违反分层条规书面催告+仲裁庭索赔(分层地契)或民事诉讼(有地物业)
共用分隔墙(有地物业)由谁维修有争议UBBL 1984第86条;普通法协商;地方政府调解;民事法庭
分层地契:邻居声称该墙属于其单位范围SMA 2013;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Act 318)会同COB审查分层图;COB裁定;分层管理仲裁庭

地方政府执法途径

如果肇事的墙或结构是未经有效建筑图则批准而建造的,您的第一个 执法途径,是向相关地方政府举报(例如吉隆坡的DBKL、八打灵再也的MBPJ、安邦再也的MPAJ、梳邦再也 的MBSJ)。依据Act 133第70条,地方政府可以(来源:DBKL建筑控制部门; AskLegal.my,《马来西亚部分房屋装修可能无需执照》):

  • 立即发出停工令,中止任何正在进行的施工。
  • 发出执法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拆除或整改。
  • 若业主未能遵从,地方政府可自行执行拆除,并向业主追讨费用。
  • 对业主提出检控——罪成可处最高RM10,000罚款及/或最高2年监禁,另加自定罪之日起每持续一天违规即处RM1,000的持续罚款。

向地方政府的建筑管制局(Jabatan Kawalan Bangunan)提出正式书面投诉,是免费的,也无需律师。

侵入与私人妨扰索赔

即使地方政府未能迅速采取行动,您依马来西亚侵权法仍享有独立的权利(来源:hajimohamadzainuddin.com,《马来西亚的妨扰与侵入》;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案例焦点:恢复土地原状的强制性禁制令》):

  • 土地侵入——未经同意直接且蓄意地实际侵入您的土地,即构成侵入,即使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也一样。拆除并重建共用墙、致使其越界到您这一侧,即属侵入。即使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法院也会判给象征性损害赔偿。
  • 私人妨扰——若邻居的行为间接且不合理地干扰了您对房产的使用与享有(例如阻塞您的排水、采光或通行),您可以提出私人妨扰索赔。您必须证明该干扰是不合理的,且造成了实际损害或实质性的便利损失。

两种索赔都可以在推事庭(索赔金额最高RM100,000)或地庭(最高RM100万)提出。超过RM100万的索赔须提交高庭。请聘请合格的马来西亚房产或诉讼律师。

申请民事禁制令

如果邻居正在积极越界建筑,而地方政府反应缓慢,民事禁制令是最快 的法庭救济途径。核发禁制令的权力来自1950年具体济助法令。以下两种类型与本情境 相关:

  • 临时禁制令——一种紧急取得的临时命令(有时是单方面申请,不通知对方),用以在完整案件审理期间立即停止施工。若您能证明存在需要审理的重大争点,且单靠损害赔偿无法充分补偿您,法院通常会批准此项禁制令。
  • 强制性禁制令——命令邻居拆除越界结构。这是法院认定侵入或妨扰成立后的最终救济(来源:Mah Weng Kwai & Associates,《案例焦点:强制性禁制令》)。

禁制令申请需要律师协助,并向高庭或相关民事法庭提出。对于确实紧急的申请,法院通常会迅速处理——如果越界持续进行,几天内即可安排聆讯。

逐步行动方案

  • 步骤1——测量与记录。如果您不确定确切边界,请委托大马测量及地图局(JUPEM)的持牌土地测量师标定边界。以照片与测量师报告作为记录。
  • 步骤2——向邻居发出书面通知。正式信函说明越界情况,引用您的地契,并要求在14–21天内拆除。同时抄送地方政府。这能建立书面记录,有时也能促成和平解决。
  • 步骤3——向地方政府投诉。向您所在市议会的建筑管制局提交书面投诉,附上测量师报告、照片以及给邻居的信函。如果工程正在无照进行,地方政府可以立即发出停工令。
  • 步骤4(分层地契)——报告给COB。如果这是分层地契建筑,请同时向当地市议会的建筑总监(COB)提出书面投诉。COB可以执行分层条规,并要求管理机构采取行动。
  • 步骤5——申请临时禁制令,如果施工仍在进行且造成迫在眉睫的损害。请立即聘请房产律师提出紧急申请。
  • 步骤6——民事诉讼求偿与强制性禁制令,待工程完成后提出。索赔房产价值贬损、整治费用,以及要求法院下令拆除越界部分。

如果越界还牵涉共用分隔墙,请阅读我们的配套指南:马来西亚共用墙与分隔墙 →

证据清单

项目用途如何取得
地契/分层地契图证明您的地段边界向土地局(PTG)或您的律师索取
持牌测量师边界报告独立核实越界情况委托注册JUPEM测量师
标注日期的照片与视频记录越界的范围与进度从多个角度拍摄;标注日期
与邻居的书面往来证明已发出通知;支持禁制令申请信函或电邮;保留副本
地方政府投诉受理凭证正式记录;触发执法义务向市议会索取书面确认
邻居的建筑图则/执照(或缺失)若无执照——构成Act 133违规,强化案件依资讯自由向地方政府索取;或记录其缺失
维修/拆除费用报价单为法庭量化损害赔偿至少两份承包商的书面报价

费用与时间表

所涉及的费用与时间,很大程度取决于您选择哪一条途径:

途径费用(指标)时间表
地方政府投诉(执法)免费发出通知需2–8周;执法行动可能需数月
COB投诉(分层地契)免费COB裁定通常在30–60天内
分层管理仲裁庭索赔申请费:RM100–RM200首次聆讯后60天内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推事庭/地庭)律师费:RM3,000–RM15,000以上6–18个月
高庭+禁制令律师费:RM10,000–RM40,000以上禁制令:数天至数周;完整审讯:1–3年

预防与边界测量

  • 在购买任何有地物业前先委托边界测量——越界情况在现场不一定看得出来,地契图上也未必反映得出来。
  • 在靠近边界建造时,委托持牌建筑师或工程师,并在动工前取得地方政府正式的建筑图则批准。
  • 在任何邻近施工开始前,先拍下您现有边界墙的照片——万一邻居声称您的墙本来就有瑕疵,这能保护您。
  • 如果您与邻居共用车道或围栏,一份简单的书面边界协议(订入相互契约契据,或作为地契上的条件登记)能预防日后的误会。

如果问题涉及未经授权的结构性工程,而不是边界本身,请参见未经授权的结构性打墙指南 →。若要提出完整的邻居装修损害索赔,请参见邻居装修损坏您单位指南 →

来源与官方参考资料

常见问题

马来西亚边界围墙纠纷受什么法律规范?
主要是1974年街道、渠务与建筑物法令(Act 133)与UBBL 1984规范建筑工程;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规范地契与土地侵占;普通法侵权法(侵入、妨扰)规范民事索赔。分层地契物业则另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Act 757)规范。
邻居在我的边界上建了一道墙,我可以怎么做?
首先,委托注册JUPEM测量师确认越界情况。然后:(1)向邻居发出正式书面通知;(2)向您所在地方政府的建筑管制局投诉,要求执行Act 133;以及(3)聘请房产律师申请民事禁制令或强制性禁制令,要求拆除越界结构。
邻居建边界墙需要执照吗?
需要。依Act 133第70条,任何在边界附近的建造或实质性改动都须事先取得地方政府的书面许可。未经许可施工属刑事罪行(最高罚款RM10,000及/或2年监禁)。
UBBL 1984对边界围栏或墙体的高度限制是什么?
依UBBL 1984第98条,边界围栏与墙体一般受地方政府订定的高度限制约束,住宅区实心墙常见限制为1.8–2.0米。具体限制因地方政府与分区分类而异——请向您所在市议会确认。
我可以申请禁制令阻止邻居越界建筑吗?
可以。依1950年具体济助法令,您可以向高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在案件裁定后申请强制性禁制令要求拆除越界结构。若越界持续进行,紧急的单方面申请可在数天内获得聆讯。
如果纠纷发生在分层地契公寓,程序会不一样吗?
会。在分层地契物业中,单位与公共产业之间的边界由分层图界定。请向当地市议会的建筑总监(COB)提出投诉,若需要赔偿,可向分层管理仲裁庭申请(最高RM250,000)。JMB或MC也有责任执行分层条规。
解决马来西亚边界围墙纠纷要花多少钱?
地方政府投诉免费。COB投诉(分层地契)免费。分层管理仲裁庭索赔的申请费为RM100–RM200。地庭或高庭的民事诉讼,视复杂程度与是否需要禁制令,律师费可达RM3,000–RM40,000以上。
邻居在装修过程中损坏了我的边界墙,谁该负责维修费用?
您的邻居须依疏忽责任承担维修费用,若在分层地契建筑中,还可能构成违反分层条规。请收集照片证据与维修报价单,然后:(1)致函邻居(分层地契物业须同时致函管理处)要求整改;(2)若为分层地契,向分层管理仲裁庭申请;或(3)就有地物业,向推事庭或地庭提出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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