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过高或突发特别征费?如何提出异议(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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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层管理法 · 服务费争议

服务费过高或突发特别征费?
如何在马来西亚提出异议

服务费调涨或特别征费,唯有依循正确程序——常年大会批准、妥善预算、按股权单位计算——才具合法性。若程序有误,您可以提出异议。

服务费调涨与任何特别征费,都必须在依法召开的大会(常年大会AGM或特别大会EGM)上,依所需的决议方式获得批准,并有依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Act 757,SMA 2013)第21及25条编制的年度预算作为支持。管理层不能仅凭通告单方面调涨费率或征收征费。若未依循正确程序,任何业主都可以透过建筑物专员(COB)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异议。即使程序合法通过,您仍可出席大会、投票反对,并要求管理层提供透明的预算。

简答

服务费费率或特别征费,唯有在依法召开的大会(常年大会AGM或特别大会EGM) 上依所需决议获得批准,并有妥善编制的年度预算支持、按股权单位计算,才具法律效力。管理层仅凭通告宣布 调涨而未召开大会表决,即属不合法。您的异议途径有:(1)在常年大会上表达反对,(2)向建筑物专员(COB) 投诉,(3)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申诉。在异议处理期间,您必须继续缴付原有费率—— 切勿完全停止缴费。

服务费如何合法制定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21及25条,管理机构(JMB或MC)必须:

  1. 编制年度预算,预估维护及管理公共产业的费用。
  2. 依据该预算,按业主的股权单位比例分摊,确定总维修费费率。
  3. 将预算与所得的费率提交常年大会,经多数票通过。
  4. 对所有单位适用单一、统一的费率——MC不能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征收不同费率。(资料来源:MahWengKwai & Associates,“Single Rate of Maintenance Charges Applies to MCs”)

若管理层发出通知宣称费率已调涨——却未曾召开常年大会通过新预算——该调涨即不合法。(资料来源:SMA 2013第21、25条;asklegal.my,“In Malaysia, what can you do if your condo management increases the maintenance fee?”)

什么是特别征费?何时才有效?

特别征费是在常规服务费之外征收的一次性或短期费用,通常用于资助 基金(sinking fund)不足以支付的重大维修或资本工程(例如更换屋顶、大修电梯)。根据SMA 2013:

  • JMB征收特别征费,须经JMB大会依所需决议批准,委员会或管理层不能单独征收。
  • MC征收特别征费同样须经大会批准。决议必须列明用途、每股权单位金额及缴款期限。
  • 征费金额必须合理,且与工程实际成本相称,并附有支持性报价单。

未经依法召开且达法定人数的大会,仅凭通告、委员会决议或管理层通知征收的特别征费,程序上即属无效。(资料来源:SMA 2013;Low & Partners,“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 — Part 3”;JMBMalaysia.org,“Service Charges Under Strata Title Property in Malaysia”)

合法与不合法的调整方式对比

情况是否合法您可以怎么做
大会表决通过新预算后调涨费率合法——前提是程序正确出席日后大会;投票反对;要求预算明细
管理层仅凭通告调涨费率,未经大会表决不合法透过COB或仲裁庭提出异议;异议期间缴付原费率
在依法召开的大会上,说明用途与金额后批准的特别征费合法要求提供支持性报价单;若不合理可投票反对
委员会决议或通告征收特别征费,未召开大会不合法透过COB或仲裁庭提出异议;异议期间可暂缓缴付征费部分,但仍需缴付常规服务费
MC在没有合法依据下,对不同类型单位收取不同费率不合法(适用单一费率原则)透过仲裁庭提出异议;援引单一费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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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理据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您就有正当理由提出异议:

  • 未召开大会批准费率调整或征费。
  • 大会召开程序不当(通知期不足、未达法定人数、议程未列明所需事项)。
  • 预算不透明或未经审计——业主有权查阅账目及收费依据。
  • 费率并非按股权单位计算——若您被收取的每股权单位费用高于其他业主,且无合法依据。
  • 征费用途并非真实,或报价未经公开招标而虚报过高。
  • 管理机构未在COB登记——未登记的机构无权征收费用。

相关内容可参阅我们关于分层产业特别征费 →以及拖欠服务费后果 →的指南。

透过常年大会提出异议

常年大会是您最直接、最优先的管道。要有效运用它:

  • 至少在大会前14天,以书面方式索取管理账目与预算——业主有权查阅账目,仔细检视推高费率的各项支出。
  • 若认为费率不合理,出席大会并投票反对。号召其他业主一同出席——集体投票更有力量。
  • 提出降低费率的动议,或要求将某项支出退回重新招标。
  • 若议程上有特别征费,要求提供至少三家承包商的支持性报价单,并动议延后批准,等候公开招标。
  • 正式将您的异议记录在案,在会议纪录中清楚陈述。

(资料来源:SMA 2013第21、25条;Low & Partners,“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 — Part 2”)

透过建筑物专员(COB)提出异议

若费率调涨或征费未经常年大会正式批准——或管理机构拒绝提供账目—— 您可以向所属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COB)提出正式投诉。COB有权:

  • 调查管理程序违规的投诉。
  • 指示管理层在征收费用前召开合规的大会。
  • 要求提交账目及财务记录。
  • 若管理机构触犯SMA相关罪行,将其转介检控。

COB办公室隶属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KPKT)管辖。所属地区COB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可在KPKT官网查询。(资料来源:SMA 2013第8–16条;JY Ko Advocates & Solicitor,“Ultimate Guide to the 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

透过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异议

若费率或征费的征收方式不合法,而管理层拒绝纠正,可向分层管理仲裁庭 提出申诉。仲裁庭可以:

  • 宣告调涨费率或征费无效。
  • 命令退还不合法征收的款项。
  • 命令管理层提交账目并召开合规的大会。

申诉费用低廉(RM100–RM200),一般无需律师,索偿上限为RM250,000。裁决具约束力,可如高等法庭判令般强制执行。(资料来源:SMA 2013第11部分;MahWengKwai & Associates,“10 Things to Know About the Strata Management Tribunal”;JMBMalaysia.org,“How to Make a Claim at the Tribunal”)

关于申诉程序、所需文件及聆讯注意事项,请参阅我们关于分层管理仲裁庭 →的完整指南。

分步骤:该怎么做

步骤行动地点/方式
1继续缴付原有服务费切勿完全停止缴费——避免在异议期间被列为拖欠者
2以书面方式索取常年大会纪录与年度预算书面要求管理层;业主有权依SMA查阅
3核实是否曾依法召开大会检视会议纪录;确认通知已发出、达法定人数、事项已列入议程
4向管理层发出正式异议信说明程序缺失;要求重新处理或退款;保留副本
5号召其他业主透过WhatsApp群组或业主委员会集体行动——人多力量大
6向COB投诉所属地方政府COB办公室;附上异议信及支持证据
7向分层管理仲裁庭申诉若管理层拒绝配合或退款;费用低廉,无需律师

您的查阅与知情权利

根据SMA 2013及2015年分层管理条例,每位业主都有权:

  • 查阅管理账目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书面提出要求。
  • 取得常年大会/特别大会纪录的副本——管理层必须提供。
  • 出席并在所有大会上投票——前提是没有拖欠费用。
  • 在任何常年大会或特别大会前至少获得14天通知,包括议程及拟议决议。
  • 取得服务费费率按股权单位计算的明细

若管理层拒绝上述任何一项,该拒绝本身即构成向COB投诉或向仲裁庭申诉的理据。关于更广泛的治理议题,请参阅我们的JMB指南 →

⚠️ 在异议调涨费率期间,切勿完全停止缴付服务费。 请缴付没有争议的原有金额,另行就调涨部分提出异议。这能在整个过程中保障您的法律地位与投票权利。

资料来源与官方参考

常见问题

管理层可以不经常年大会表决就调涨服务费吗?
不可以。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21及25条,服务费费率必须依据经妥善召开的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而定。仅凭通告或委员会决议宣布调涨,并不合法。
什么是特别征费?管理层何时可以征收?
特别征费是为资助基金(sinking fund)无法支付的重大维修或资本工程而征收的一次性费用。须经妥善召开的大会(常年大会或特别大会)依所需决议批准,并列明用途、每股权单位金额与缴款期限。未经大会批准而征收的征费,程序上属无效。
我认为服务费调涨不合法,该如何提出异议?
首先,继续缴付原有费率(切勿完全停止缴费)。接着:(1)以书面索取常年大会纪录与预算;(2)若未曾召开合规大会,向管理层提出正式异议;(3)向建筑物专员(COB)投诉;(4)若管理层仍不配合,向分层管理仲裁庭申诉。
分层管理仲裁庭能对不合法的征费做什么处置?
仲裁庭可以宣告征费无效、命令退还不合法征收的款项,并指示管理层召开合规的大会。申诉费低廉(RM100–RM200),一般无需律师,裁决可如法庭判令般强制执行。索偿上限为RM250,000。
在异议期间,我必须缴付全额的新费率吗?
为求稳妥,请至少继续缴付没有争议的原有费率,以免被列为拖欠者。是否需要在异议结果出炉前缴付全额新费率,取决于该调涨是否依法通过——若程序不合法,您有充分理由主张调涨尚未生效。请就您的具体情况谘询律师。
管理层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单位收取不同费率吗?
一般不可以。马来西亚法院及SMA 2013确立了单一费率原则——MC必须对所有类型单位适用统一的每股权单位费率。差异化费率须有特定合法依据。(资料来源:MahWengKwai & Associates,“Single Rate of Maintenance Charges Applies to MCs”)
我可以查阅管理账目以核实收费依据吗?
可以。根据SMA 2013及2015年分层管理条例,每位业主都有权查阅管理账目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查阅要求。若管理层拒绝,该拒绝本身即构成向COB投诉或向仲裁庭申诉的理据。
什么是COB?它如何协助处理服务费争议?
建筑物专员(COB)由各地方政府委任,依SMA 2013监督分层产业管理。对于服务费争议,COB可以调查程序违规、指示管理层召开合规大会、要求提交账目,并将违规的管理机构转介检控。COB联系方式可透过房屋及地方政府部(KPKT)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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